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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示三:父母对孩子的爱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
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,“过分的溺爱虽是一种伟大的情感,却会使孩子毁灭”。在现实生活中,有的家长过分溺爱孩子,对孩子的要求一味的满足,这常常是孩子任性孳生的温床。对孩子的溺爱往往会使孩子变得贪婪、任性、为所欲为,而且溺爱不利于儿童走出“自我中心”状态,对孩子的社会性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。因此,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,在给予孩子爱的时候注意把握爱的尺度,这也许正是“爱是一门艺术的体现”。
启示四:父母在爱的给予中应让孩子也学会爱
父母在给予孩子爱的同时也应懂得,他们与孩子之间的爱的互动不仅是单向的,更为重要的是双向的。具体表现在:父母爱孩子,孩子应懂得爱的反馈;父母教育孩子,更要向孩子学习;父母与子女沟通,作为子女不仅有“听父母说”的权利,更有表达自己想法的自由。尤其在现代社会,让独生子女们学会爱的反馈是非常重要的。大量的调查表明,独生子女自我中心倾向非常严重,他们只知道索取,却不知道奉献,尤其是习惯于被爱,把父母的爱和别人对自己的爱视为理所当然,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。一旦自我受到忽视,就会产生许多过激行为。虽然父母对孩子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往往令人感动,但真正掌握“爱的艺术”的父母不仅关爱孩子,而且还设法让孩子也学会爱,学会爱父母、爱他人、爱家庭、爱学校、爱祖国,从而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,使他们成为具有同情心、爱心、良心等优良心理品质的现代人。
弗洛姆在《爱的艺术》中说:“爱,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纵情享受的、与人的成熟程度不相关联的一种生活情趣。一个人如果不是极其主动地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,使自己具有一种能动的生活态度,那么他对爱所付出的全部努力必定如水东流;”如果我们的父母真的对其子女寄予殷殷希望,就应当学会理性的、生产性地去爱自己的子女,让他们在真正的爱的哺育下,身心得以健康的全面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