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忽视评价的教育作用
我们这里所说的评价,是指以幼儿为对象,对幼儿活动、幼儿在教育过程中的受益情况和所达到的水平作出价值判断。教师对幼儿的评价,应该是科学的、合理的评价,是能激发幼儿自信心,保护幼儿的自尊心,调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以及促进幼儿发展的。
在数学教学活动中,有的教师没有考虑到幼儿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,每个幼儿都希望得到教师的承认和赞许等实际情况,而往往采用统一的标准去要求和评价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。例如,有的教师在幼儿回答不出问题时,常常给予批评、挖苦;在幼儿回答错了的时候,向全班小朋友说:“大家说××说得对吗?”导致全班幼儿大声否定。这样做不仅会伤害幼儿的自信心和自尊心,挫伤幼儿的学习积极性,严重时还会造成幼儿的心理障碍。有的教师的评价语言很贫乏,在一次活动中不断出现“不错”、“很好”、“真会动脑筋”等词语。这样的评价缺乏针对性,不能对幼儿进行有目的的指导。操作活动结束时,有的教师往往注意对操作材料的收拾整理,而对幼儿在教学过程中的活动状况不作任何评价,这不仅不利于对教学过程的调节、控制和反馈,而且对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也不能及时强化或纠正,幼儿渴望得到评价的心理需要也得不到满足。
【原文出处】《幼儿教育》1996年4月
编者按:
这是8年前刊登在《幼儿教育》杂志的一篇关于数学教育的文章,之所以在今天把它编录在内,是想和大家重新阅读它的同时,审视和反思我们的日常教学中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。有则改之,无则共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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